
部落格(Blog)是近年最熱門的網路現象,只要會打字,不需要有高深的程式技術,每個人都可以在網路上建立自己的部落格,和其他的網友分享心情故事、生活照片、影片,透過網網相聯,更擴大部落格的接觸面。 據統計,到2006年7月底,網路上已有將近6,000萬個部落格。這種純屬展現個人風格,不必經過審查制度,非營利的網站,正發揮前所未有的影響力,成為另一股小眾媒體的資訊傳輸管道。
建立部落格,必須要考量到著作權的議題。 一方面是要採取必要的作法,保護自己的著作權,另一方面是要有「授權利用」的觀念,不要侵害別人的著作權,以免訟累纏身。在部落格上所發表的,如果是自己的寫的心情故事、自己拍攝的生活照片或影片,自創作完成,不待作任何申請或登記,就受著作權法保護 ( 著作權法10)。但是,為了證明那是自己享有著作權的作品,防止別人任意轉作其他利用,應該在作品上標註自己是著作人以及完成著作的時間。如此一來,除